长江引航中心人事教育部完成259名引航员《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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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江引航中心人事教育部顺利为259名引航员申请并办理了《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切实解决了引航员适任证书申请的关键前置条件,为引航工作有序开展筑牢资质基础。

此次证书办理工作的推进,源于新版引航员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引航员申请引航员适任证书,必须先行持有《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面对这一政策要求,人事教育部迅速行动,一方面深入研究船员管理相关政策细则,精准把握政策核心要点;另一方面,积极与海事管理机构沟通汇报,详细汇报引航员队伍工作实际与培训需求,全力争取有利政策支持。经过多轮沟通协调,成功获得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处批准,针对167名已有相关基础的引航员,将原本需13天的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合格证培训课程,优化调整为1.5天的补差培训。这一优化举措成效显著,累计为一线引航员节约培训时间1800余天,同时节省培训经费50万元,在保障培训质量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减少了对引航生产工作的影响。

在《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证书》申请环节,人事教育部依托“换证特殊通道”,采用“无感办”服务模式,通过数据共享、线上核验等方式,实现了引航员证书申请的“零跑腿、高效率”,大幅缩短了证书办理周期。针对部分引航员存在的资格信息变更等特殊个例,人事教育部积极对接海事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公司,逐一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最终,顺利完成167名引航员的补差培训证书办理,还为92名按政策规定申请证书再有效的引航员办结手续,共计259人的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全部办理完毕。

下一步,长江引航中心将以此次证书办理工作为契机,持续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总结优化引航员资质管理与服务保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为引航员队伍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支撑。(通讯员:肖静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