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安全、通信与搜救研究分委会2023年专题工作会议在深召开


12月12日,由深圳海事局组织的《航行安全、通信与搜救研究分委会2023年专题工作会议》在深圳召开,来自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中国船级社,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天津、辽宁、山东、广东、广西和海南等六家部直属海事局,北海、东海和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大连海事、武汉理工、上海海事和集美大学,中国引航协会及部分引航机构,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和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无线电设备和引航梯生产厂家,深圳海事局及航行安全、通信与搜救(Safety of Navigation, Communications and Search & Rescue, NCSR)研究分委会秘书处等四十余人参加。

专题工作会议除了通报NCSR 11次会议议程及提案提交要求外,专门讨论了SOLAS公约V/23修订及引航员登离船装置性能标准、船舶定线制、海上数字广播(Navigational Data,NAVDAT)性能标准、甚高频数据交换系统(VHF Data Exchange System, VDES)议题下关于修改SOLAS第IV和V章、标准海事通信用语(Standard Marine Communication Phrases,SMCP)修改、识别改善AIS的安保和完整性方面的措施等提案。

中国引航协会一直高度重视引航员的登离船安全,每年都举办一至二次“引航员登离船安全培训班”“引航员登离船安全创新做法交流会”“引航员登离船安全和引航艇产业链研讨会”等,交流SOLAS公约关于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要求,为引航员提供的安全接送服务、引航员登离船安全保护的创新举措等,促进了引航员登离船的安全。通过为会员单位搭建交流、学习和借鉴的平台,进一步推动引航生产和安全的协调发展,为继续推动引航高质量发展、促进引航员登离船安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2017年8月31日,中国引航协会会长、上海港引航站站长薛一东参加在上海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海安法》)修订立法专题调研座谈会。在座谈会上,薛一东会长提出了增加内容为“被引领船舶应按照SOLAS公约的要求配备合格的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确保引航员安全登离船”的建议。旨在通过立法这一最为有效可靠的形式解决与引航员安全登离船息息相关的难题,让部分心存侥幸的公司产生敬畏;便于相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让保证引航员人身安全,维护引航员的权益有法可依。这个建议已经写入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海安法》中。中国引航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建华以问题为导向,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推动引航高质量安全发展为目标,确定了引航员登离船作业安全课题研究,最后编制出版了《引航员登离船作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该《手册》不仅仅引航员人手一册,还赠送给五十多家海事院校和培训机构,便于培训学生时参考;赠送给四十多家航运公司和海事管理部门等,便于按照隐患排查清单进行检查,可提高了引航员登离船作业的安全性。

某轮使用了8年的引航梯

两种不同形式的活板门

公约要求扶手立柱“直径至少32毫米”

某轮不正确的“9米干舷标识”
 

两种不同的引航梯长度标识

协会成立课题组,联合深圳海事局提出对SOLAS公约V/23的修订及引航员登离船装置性能标准的建议,主要内容有:引航梯是会磨损和老化的,因此必须有生命周期;组合梯中的活板门(Trapdoor)必须改进和完善,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部分扶手立柱(Handhold Stanchions)“直径至少32毫米”的表述不够精准,较粗的扶手立柱已经给引航员登离船带来安全隐患;推荐的9米干舷标识(Recommended 9 Metres Free Board Mark)改为强制要求,方便识别该船的干舷高度是否超过9米;引航梯上每隔1米的永久性标识应该是自下而上进行标记,方便船员正确安装引航梯的高度;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和随时可用;负责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设备的检查、维护、安装或操作的船员应接受相关的指导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履行该职责的知识和技能等,相信公约的修订及引航员登离船装置性能标准的完善对促进引航员登离船安全有一定的帮助。

深圳海事局副局长曲义江委托该局通航处处长石万里发表讲话,高度肯定了科研机构、高校、团体、分委会近年来在航行安全、通信与搜救领域发挥的专业技术平台作用和所取得的成绩,对各专题工作组和秘书处的工作给予表扬,同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资源优势和集体智慧,形成研究成果,为中国参与国际海事事务提供决策依据,为提升我国在国际海事的航行安全、通信与搜救领域话语权作出应有贡献。

协会引航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陆悦铭、宁波引航站安技委主任吴永明、深圳港引航站资深引航员王京奎参加了此次专题工作会议。